我们妮妮怎么能这么好看

阿爸,生命之光

【冬叉】火海·番外(黑帮AU,恶少冬X杀手叉,ABO,双A)

孤光残影:

【冬叉】火海·番外


 


(流#产提及!慎入!上吊的人太多了我也……啊……虽然写的不是你们想看的那种情节……)


 


洁白的窗帘在微风中飘动,消毒水的味道被推开的窗户散去些许,清晨的朝露气息扑面而来,朗姆洛闭上眼睛深吸一口,缓缓吐尽胸腔内沉积整整一夜的浊气。


“你今天可以出院了。”别好窗户上的固定扣,巴恩斯走到病床前的塑料凳子上坐下,握住朗姆洛苍白的手指,“不过你腹部的枪伤创口还没愈合,医嘱说——”


“你知道为什么动物怕火么?”朗姆洛打断他的话,用了一个毫不相干的话题,“在密林里,成群的郊狼,每一颗牙都闪着寒光,饥饿难耐随时随地都能将落单的旅人撕成碎片,但只要一小团火苗,它们就不敢靠近。”


巴恩斯眨了眨苍绿色的眸子,静静倾听。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这个,况且他也只能做这个。这些年来巴恩斯家族的势力从原先的纽约城扩张到全纽约州,朗姆洛功不可没,尽管时不时的朗姆洛也会用恨不得杀了他的气势给他一拳,让他在属下面前颜面尽失,但他从未有一刻后悔过将此人留在身边。


朗姆洛是个信奉力量的人,而他恰好拥有力量,他还拥有权利,财势,可他知道,这都不是朗姆洛留下来的理由。也许一开始是,但现在,在他们共同经历了无数次生死关头之后,一切都变得无关紧要。


他们会像世界末日来临前享受最后一次性爱般的滚在一起,在彼此的身体上留下许久都不会消退的印记,享用对方肉体的同时将灵魂碾碎,再拼合起来相融为一体。他们也会出去各自寻找乐子,再在闻到对方身上那或廉价或昂贵的香水味道时嫉妒心泛滥,用恨不得拆骨扒皮的气势干上一架,然而最终的结果总会是一根事后烟。


巴恩斯不认为自己懂得何谓爱情,他觉得朗姆洛也不懂,但这并不重要,火海中的惊鸿一瞥,早已注定他们属于彼此。一个是所有执法者誓要除掉的黑道公爵,一个是血债累累冤魂缠身的冷血杀手,除了对方,他们也没有更合适自己的人。


能活着就是天大的恩赐,除此之外,他们不能要求更多。


 


“我在特种部队服役的时候,有一次,执行任务乘坐的直升机撞上了鸟群,坠落在加拿大北部的一片森林里,没有卫星信号没有地图,不可能有救援只有三天的口粮,大雪封山,我和三名战友徒步穿越林海,在第二天夜里遭遇了狼群。”


朗姆洛的鼻梁微微皱起,仿佛飘散在病房里的不是消毒水的味道,而是肉食性动物散发的腥臊。


“它们不敢靠近,因为我们有火。那些畜生的眼睛就在周围飘着,我们的子弹有限,况且屠杀过后的血腥气息会引来更大型的动物。”


“熊,我知道。”巴恩斯笑笑,松开朗姆洛的手敲敲自己的钢铁左臂,“还记得我跟你讲过的,我在西伯利亚被对家扔到荒郊野外等死,半夜和‘穿着毛皮大衣的俄罗斯人’打了一架的事么?”


“你是个蠢货,那头倒霉的熊吃完你的胳膊一定会拉肚子。”


朗姆洛勾起嘴角,巴恩斯对此感到欣慰,他有一阵子没见过朗姆洛笑了。事实上从朗姆洛进了医院之后,他就再没见他笑过。枪伤当然不是什么大事,朗姆洛身上的弹孔痕迹可以拼出张狮子座星图来,但和子弹一同取出来的,还有一个发育成型的胚胎。


外出就餐被对家派来的杀手袭击,近距离的突袭令他和朗姆洛措手不及,但朗姆洛仍在中枪之后击毙了杀手。朗姆洛被高速旋转的子弹打烂了一部分肠子,那个脆弱的小生命也难逃厄运,而在此之前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它的存在。


巴恩斯永远也忘不了医疗托盘上淋漓的鲜血,那比他见过的任何场面都要血腥,他甚至为此而感到腿软。


报应。这是他当时唯一的念头。


巴恩斯想要冲进手术室,把昏迷中的朗姆洛摇醒,问他为什么没有事先察觉到它的存在。可他不能那么干,尽管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但也绝不能把这份气撒到朗姆洛的身上去,况且他根本不知道要在朗姆洛醒来之后,如何告诉对方这个消息。


他被噩耗一脚踹入地狱,而他对此无能为力。他唯一能干的,就是把对家的主宅轰成夜空里灿烂的烟花。比起他的歇斯底里,朗姆洛醒来之后倒是平静的接受了现实,还用调侃的语气对他说出“想让老子给你生孩子,下辈子吧”这样的话。


他吻着对方的额头,悲伤地挤出一丝苍白无力的笑容。


 


“我刚才说到哪了?”被巴恩斯打断之后,朗姆洛沉默了一会,“哦对,我们被狼群包围。”


他比划了一下,继续说道:“头狼的脑袋有这么大,那副獠牙,看在上帝的份上,比我见过的任何匕首都要锋利。”


巴恩斯像个听幼儿园老师讲故事的孩子那样托起下巴。


“早晨起来我们发现少了个人,看脚印应该是他去撒尿的时候被狼袭击了……走了大概五里路,在一个灌木丛里找到了他的行军包,被血浸透了,那是我第一次切实感受到大自然的力量,最原始的弱肉强食。”朗姆洛说着,长长舒了口气,“我们不得不在白天燃起火把,只要有火那群畜生就不敢靠近,我想这大概就是人类能成为地球主宰的原因,因为人类学会了控制火,而其他的动物则只有畏惧。”


“你快成哲学家了。”巴恩斯笑着插了一句。


“是啊,纽约大学应该请我去当客座教授。”白了他一眼,朗姆洛低头揪着手腕上的患者手环,像要把什么东西连同它一起扯断的样子,“狼是很聪明的动物,它们不敢靠近火,但却懂得如何将之熄灭,那只头狼,它带领狼群把我们逼进河里,火把全湿了,而它们就在岸上等着我们被冻僵。”


“那么,勇敢的猎人,你到底是如何从狼嘴下逃脱,然后又爬到我的床上?”


“滚蛋!兔崽子。”朗姆洛从被单下伸出脚狠狠踹了巴恩斯的大腿,“老子想着,临死之前也得拉这群畜生垫背,就冲它们轰光了所有子弹,我们打死了不少,但有更多的狼群聚集过来,血腥味,操他的,我还真听见熊叫了。”


捉住他的脚,巴恩斯一边帮他按摩着小腿一边听他继续讲述惊心动魄的人狼大战。


被对方温柔的举动弄得眼神一滞,朗姆洛意识到巴恩斯这是心有愧疚的表现。以往就是这样,如果巴恩斯惹他生气了或者他受伤了,这兔崽子就会在不经意之间展现出自己温柔贴心的一面,完全不像平日里那个呼风唤雨的黑道公爵。


他不习惯看到这样的巴恩斯,但他不会拒绝这份温柔。


在医院的这些天来,除了他苏醒之后被告知孩子的事情,之后他和巴恩斯再没提起过这个话题。他不是不感到惋惜,他只是不想让自己纠结在这件事里,毕竟医生说了,阿尔法怀孕的概率极低,即便是怀了,能把孩子生下来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


也就是说,没有那颗子弹,小东西照样活不下来。


但巴恩斯看起来却总是一副担心他会崩溃的样子,说话都小心翼翼的。对此他深感无奈,难道兔崽子指望他当着自己的面痛哭流涕一场?或者发了疯似的把病房砸个稀巴烂?


不,没那个必要,所有的一切本就是命运的安排。


那个孩子一定是不小心从天堂的台阶上滑下来的,现在又被天使接了回去,他以后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家,过上不像他们如此操蛋的人生。


 


“所以,熊来了,然后?”


等了好一会还没听到故事的结局,巴恩斯挠挠朗姆洛的脚心试图把对方的注意力唤回,结果腿上又挨了一脚。


“加拿大森林巡逻警发现了我们坠毁的直升机,派出救援直升机搜寻那片区域,在我们冻僵之前把我们救上了直升机。”


“哈?我还以为你会力战群狼,来场现实版的《人狼大战》。”


“滚,我他妈还没傻到和熊打架的人一个智商。”


“作为一个打赢了熊的人,我想我有资格说,面对一口可以咬碎脑袋的家伙,高智商可没什么帮助,那顶多会让熊觉得这脑袋吃起来有点塞牙。”


低头笑着搓了搓额角,朗姆洛掀开盖被单从床上下来,冲巴恩斯抬了抬下巴:“我的西装在哪?”


“柜子里,昨天就让人烫好挂在那了。”


在朗姆洛打开柜子取西装时,巴恩斯突然从后面抱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的肩膀上,沉默不语。抬手拍拍对方的脸,朗姆洛的语气略带不悦:“挺直腰站,你这副没出息的德行,被对家看见要笑死。”


“你为什么不哭?”


“我为什么要哭?”


“我把它埋在院子里了,就在那棵石松下面。”


朗姆洛手上的动作一顿。


那棵石松是前年巴恩斯花了大价钱让人移栽到主宅院子里的,上百年的树龄,树冠繁茂。巴恩斯把这棵意大利国树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朗姆洛,因为他是意大利裔的二代移民。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纽约人,朗姆洛其实对意大利没什么故乡情怀,但他还是在那棵树上用战术匕首刻下了自己和巴恩斯的名字。


“兔崽子。”他偏头亲吻了巴恩斯的鬓角,“我不挤两滴眼泪出来,你很没面子?”


“我替你哭过了。”


“……”


“为什么不谢谢我。”


“滚,没出息的东西。”


推开扒在身上的人,朗姆洛利索地换上西装,从巴恩斯身上抽出枪别到自己腰后,目光沉稳地看向眼中满是赞赏的巴恩斯。


“公爵。”


他勾起嘴角。


“告诉我,你现在最想干掉的人是谁。”


 


END


 


我就是想写,就是想写,就是想写!


求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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